看不懂中文!越南妇冲酒测站挨罚18万 法官认这点撤罚了

越南籍阮姓妇人凌晨骑机车经过酒测路检哨未停,遭警方追车拦停举发、裁罚18万元。高雄地院认为警方酒测未立告示牌,执法有违误,判罚单撤销,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袁庭尧高雄传真)

高雄市越南籍阮姓妇人凌晨骑机车经过酒测路检哨未停,遭警方追车拦停举发、裁罚18万元。阮妇提行政诉讼,称看不懂中文,高雄地院认为警方执行酒测未立告示牌,也无法举证,执法有违误,判罚单撤销,可上诉。

判决指出,阮妇2020年8月29日凌晨3点半骑车跨越三民区中博高架桥,警方在桥北端布署5部警用巡逻汽车、2部警用巡逻机车,由8名员警负责对来往人车拦停进行酒测。

阮妇骑车下桥时,警方挥手示意停下受检,没想到阮妇竟不理会警方、直接骑车闯过去,员警随即驱车追赶,在热河街一带将她拦停并实施酒测,酒测值为零。员警也依违反道交条例「不依指示停车接受酒测稽查」开罚18万元,并吊销阮妇驾照、3年内不得考领,还得参加道安讲习。

阮女不服提行政诉讼辩称,自己是越南籍配偶,看不懂中文才没停车继续前行,且员警当时并未以手势或指挥棒指示其停车受检,并非她故意不依指示停车接受稽查。

法官检视警方搜证画面,发现阮女确实有闯过酒驾临检站不接受酒测稽查,但影片中看不到员警架设酒驾临检站有依规定放置「执行酒测勤务告示牌」。

法官认为,虽然警方提供「中博桥南往北路检兼防制街头暴力勤务部署示意图」中虽然有绘制3处LED告示装置,但装置显示内容为何,并无相关证据可佐证。高雄地院认定,本案无积极证据可以证明员警于违规地点设有执行酒测勤务告示牌,且事后也没有提出其他任何积极证据供调查,难以认定阮妇不理会稽查,判定警方执法有违误,撤销罚单,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