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女直闯警路检站遭罚18万 为这原因法官判免罚

高市警三民一分局去年8月在中博高架桥设立路检站,而越南籍的阮姓女子骑车行经路检站时未照依指示停车,反而直接闯越,警方追车将阮女拦下并开出18万元罚单,高雄地院认为警方未依规定设「执行酒测勤务」或「停车酒测」告示牌,判阮女胜诉罚单撤销,可上诉。(示意图/资料照片)

高市警三民一分局去年8月在中博高架桥设立路检站,而越南籍的阮姓女子骑车行经路检站时未照依指示停车,反而直接闯越,警方追车将阮女拦下并开出18万元罚单,阮女收到高额罚单后喊冤,称她看不懂中文,才会继续往前骑。高雄地院法官依据员警执勤照片,发现警方未依规定设「执行酒测勤务」或「停车酒测」告示牌,判阮女胜诉罚单撤销,可上诉。

判决指出,去年8月29日阮女行经中博高架桥时,遇到警方设立的拦检站,当时阮女路过路检点没停车,员警发觉有异,骑车追阮女将其拦下,并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对阮女开出18万元罚单,要求阮女3年内不得考驾照,还要参加道安讲习。

阮女收到18万元罚单后喊冤,称自己是越南籍配偶,看不懂中文,所以没有停车,而是继续前行,且员警并未以手势或指挥棒指示她停车受检,而是尾随阮女再拦停稽查,她并非故意不依指示停车接受稽查,阮女在警方采证照片也发现当时路检点并无设置「执行酒测勤务」或「停车酒测」的告示牌,认为警方有所疏失,应将18万的处分撤销。

但警方则反驳,当时拦检站布署5辆警用巡逻汽车、2辆警用巡逻机车,另外有8名员警、勤务警示灯、三角锥、酒测拦检告示牌等,且路检现场路面宽阔、夜间照明充足,一般驾驶人应可轻易辨识并依循员警指挥停车受检,根据采证影片也可发现,当时有员警挥动闪光指挥棒,示意阮女停车受检,但阮女却驾车从员警身旁绕行离去。

高雄地院审理时,法官根据警方现场采证照片发现,拦检现场虽然设有交通锥、警车,却没看到有任何写有「执行酒测勤务」的告示牌,没有积极证据显示阮女故意闯越酒测拦查点,因此最后依事证不足,判决撤销阮女18万罚单,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