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蔡英文官邸「投石陈情」遭送办 法官两度裁定不罚理由曝光

钟姓男子去年5月对总统官邸投石陈情」,遭警方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送办,台北地院裁定不罚确定。(本报资料照片

北市钟姓男子去年5月将陈情书丢进总统官邸围墙内,被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送办,但台北地院裁定不罚。警方不服抗告,台北地院认为,钟男行为并未造成实际损害,裁定驳回,钟男不罚确定。

钟男2020年5月27日晚间9时30分,骑脚踏车至北市爱国西路总统官邸北侧,将装有石头及1叠陈情书的塑胶袋丢进官邸围墙内,遭警方以涉犯《社维法》「借端滋扰」移送台北地院裁罚

北院第1次审理法官认为钟未循正常管道表达意见,行为固属不当,但他是就社会议题向总统表达意见并提出诉求,除丢陈情信外,并无其他滋扰行为,不构成《社维法》,裁定不罚。

警方抗告,北院第2次审理认为,钟男丢掷的塑胶袋上记载收件寄件地址收件人为「蔡英文总统大姊收」,明显是向总统陈情,且遭警方制止后,没有强留滋生事端、扩大纷争,或与特勤人员员警争执,不能仅因地点的总统官邸,就认定钟男影响住户安宁秩序,故仍裁定不罚。

不过,钟男认为陈情未受重视,去年8月22日晚间另至总统官邸旁人行道,拿出装有汽油宝特瓶,点火后朝地上丢掷,5分钟后再到农委会做同样的事情,这次被警方送办,法官就认为已有危害安全之虞,依《社维法》「于公共场所焚火危害安全」裁罚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