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小英官邸投石陈情 北院裁免罚

钟姓男子2020年5月对总统官邸投石陈情」,遭警方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送办,台北地院认为不构成《社维法》「滋扰」要件,裁定不罚确定。(本报资料照片

钟姓男子去年5月向总统蔡英文陈情,将陈情书石头包在塑胶袋内,丢进总统官邸围墙,遭辖区警方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送办。警方不服台北简易庭裁定不罚,提出抗告,台北地院刑事庭审理认为,钟男「投石陈情」行为没有造成实际损害,未达社维法「借端滋扰」程度,驳回抗告,钟男免罚确定。

台北市中正分局移送指出,钟男为表达陈情诉求,2020年5月27日晚间9时30分骑脚踏车爱国西路,从总统官邸北侧围墙外,丢进装有1颗石头、1叠陈情书的塑胶袋至围墙内,虽无人受伤,但已构成社维法第68条借端滋扰住户要件。

钟男警询供称,他有很多问题要请总统帮忙,如女性婚后保障、他住处附近可繁荣发展事项等,才决定写信丢给总统。

台北简易庭一审认为,「滋扰」是指行为人言语行动逾越社会大众所容许合理范围,达到妨害公共秩序、扰乱社会安宁目的,并导致受扰场所的安宁秩序难以维持或回复。钟未循正常管道表达意见,行为虽然不当,但他除了丢陈情书,并无其他滋扰行为,裁定不罚。

警方不服提抗告,强调总统是国家元首,官邸具有国家安全重大性,钟男利用夜晚明亮度不足时段,丢掷装有石头的陈情书,具攻击性,恐造成特勤人员受伤,是假借陈情之名行滋扰之实。

北院二审刑事庭认为,钟在陈情信封记载收件寄件地址收件人则写「蔡英文总统大姊收」,目的明显就是陈情、表达不满,他丢掷后即遭警方盘查,行为时间短暂,后续也未强留现场滋生事端、扩大纷争,或与特勤、警方发生争执,没有其他滋扰言论或行动;若有人因此受伤,钟男当然要承担相关刑责,不能仅因地点是总统官邸,就认定他借端滋扰,驳回警方抗告,维持不罚裁定,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