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官邸旁纵火 挨罚8千元

钟姓男子携带装有汽油的宝特瓶到总统官邸、农委会门口纵火泄愤,涉嫌违反《社维法》,遭台北地院裁罚8000元。(本报资料照片)

新北市钟姓男子今年5月将陈情书丢进总统官邸围墙内,被依《社维法》送办,法官裁定不罚,结果钟认为其陈情未获重视,为宣泄不满,想藉激烈手段凸显诉求,竟于8月间携带装有汽油的宝特瓶,到总统官邸、农委会门口纵火泄愤,这回法官看不下去,裁罚8000元。

警方调查,5月27日晚间9时30分,钟男骑脚踏车至北市爱国西路总统官邸北侧,将装有石头及陈情书1叠的塑胶袋丢进官邸围墙内,警方以钟涉犯《社维法》「借端滋扰」移送台北地院裁罚。

法官认为,钟未循正常管道表达意见,行为固属不当,但他是就社会议题向总统表达意见并提出诉求,除丢陈情信外,并无其他滋扰行为,不构成《社维法》,裁定不罚。

但8月22日晚间9时23分,钟又骑脚踏车至总统官邸旁人行道,拿出装有汽油的宝特瓶,点火后朝地上丢掷,5分钟后,钟行经农委会,再拿出装有汽油之宝特瓶,点火丢向农委会门口后逃逸。钟供称是为了宣泄不满、希望借此表达诉求,并引起关注,警方再依《社维法》送办。

法官认为,钟纵火地点并非人烟罕至之处,稍有不慎即可能造成火灾,虽钟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物损失,却显已有危害安全之虞,依《社维法》「于公共场所焚火危害安全」裁罚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