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土地买卖遭弹劾 花莲副县长颜新章将提申诉

花莲县长新章晚间得知被弹劾:「我会提出申诉」。图为时任秘书长照片王志伟花莲传真)

监察院今天以花莲副县长颜新章在任职花县消防局长县府秘书长期间,多次利用上班时间,于办公处所替前县长傅崐萁家族从事仲介土地买卖,并协助支付部分价款,有重大违失为由,13票全数通过弹劾,移送惩戒法院审理。颜新章晚间接受《中国时报》访问时表示,对弹劾案根本不清楚,「我会向惩戒法院依法提出申诉,为自己争取权益」。

弹劾案文指出,颜新章在任职花县消防局长期间,替傅崐萁家族成立的荣亮公司做事,一方面介绍高价购买农地对象,同时积极游说特定人士低价出售农地。

监委蔡崇义、王幼玲调查发现,2010年12月22日,颜新章在县府贵宾室内,由荣亮公司先以10亿5500万元向梁姓地主及其家族成员购买农地后,同日再由荣亮公司售予林姓买家,使荣亮公司至少转手获利达1亿100万元。而后,梁姓地主察觉出售农地时,受颜新章蒙蔽愤恨不平提告;颜新章身为高阶公务员,却假借其权势,在公务机关替荣亮买卖土地赚取暴利,殊不足取。

弹劾文显示,颜新章担任消防局长期间,曾在2011年8 月24日上班时间不假外出,到银行协助荣亮存入200万元。从2009年12月20日傅崐萁就职后,在出差期间协助荣亮存、提款22笔、未请假迳自外出存、提款81笔,共103笔,总存、提金额达3亿1542万7633元,但存、提款行为与颜新章本身业务无关。

此案颜新章被指控「藉势借端逼售土地」,花莲地检署两度不起诉,后来花莲高分检驳回再议声请,以罪证不足不起诉确定,梁姓当事人不得声请再议。

颜新章今晚针对此事表示,此案司法程序已不起诉了,他身为公务员清楚必须遵循法令,「我对弹劾案根本不清楚、也没什么要解释」,不过强调,将向惩戒法院依法提出申诉,争取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