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警戒】司法院:原则上暂缓开庭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15日宣布,提升北市、新北市至三级警戒,司法院为避免疫情进一步扩散,维护洽公民众与同仁安全,由院长许宗力亲自主持防疫会议,决议自即日起至本月28日止,强化相关防疫措施如下:
原则上暂缓开庭:自即日起至本月28日止,辖区位于北市、新北市之司法院及各级法院(包括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惩戒法院、台湾高等法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智慧财产法院、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台湾士林地方法院、台湾新北地方法院、台湾基隆地方法院),除具时效性(如被告在押、宣示判决)、紧急性(如强制处分、证据保全事件)、必要性(其他认有即时处理必要)之案件,仍应开庭之外,暂缓开庭及其他在法院内、外所举办有院外人员参与的业务或活动。其他审判及行政工作(如阅卷、撰写判决书、联合服务中心等)如常进行。
进入法院人员之管制:加强进入机关人流管制,进入法院人员采实联制,需填写「健康声明及实联制登记表」,并应量测体温、手部消毒、全程佩戴口罩。凡依法不得进入法院人员,应向法院通报,以维护合法权益。
法院内空间之防疫措施:进行全面消毒,保持良好通风,清洁或更换中央空调滤网;桌面、椅子、扶手、隔板、按钮、文具等,于使用前、后均进行清洁消毒,法院内人员应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或设置隔板。
开庭之防疫措施:若因案件所需而例外开庭者,应尽量采用远距讯问、延伸法庭、提示电子卷证等方式,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或设置隔板。
关闭非必要营业场域:法院内营业场所(如金融机构、邮局、便利商店、餐厅等)除提供维生、必要性服务及公务所需外,将暂停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