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重申日前的防疫原则:没必要的庭就不要开
针对全国律师公会反应,有部分法院的法官正常开庭,及一名确诊律师曾到司法特区的法院开庭,司法院再次重申日前的防疫原则,有时效性、紧急性、必要性之例外情形可开庭,但从严解释。
律师公会表示,律师会员陈情,部分法院承办股别以案件「正常开庭,但请双北律师毋庸到庭」等语,拒绝弹性调整庭期,如此将恐将使当事人被迫更换主办律师或改变原承办律师间分工,此外,也有确诊律师日前曾到法院开庭。
司法院17日重申,双北地区法院于即日起至同年月28日止,原则上应暂缓开庭,其他法院,这段期间所定庭期有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关系人(如律师)之住、居所或事务所位于双北地区者,原则上亦应弹性调整庭期。
司法院表示,另为因应实际需要,设有时效性、紧急性、必要性的例外开庭的情形,但再次重申,为避免疫情扩散,前述例外需开庭之情形宜从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