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超卖保险 金管会:不合法规

▲针对统一超从今年1月开始透过ibon平台贩售保险金管会表示,不合法规。(图/资料照片)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针对统一超从今年1月开始透过ibon平台贩售保险,金管会表示,根据保险法规定商业保险不得透过超商所设立多媒体终端机迳为线上投保,且统一超商并非保险经纪人,亦不得为招揽保险的行为。

统一超跨足保险市场,成立「统超」保险经纪人公司,拟透过ibon平台,贩售保险,对此金管会指出,统超保险经纪人公司为统一超百分之百持有的子公司,并经金管会101年5月31日核发执业证书,其办理业务范围限于集团内部的保险业务。

再者,金管会说明,根据保险法推定,保险经纪人系基于被保险人利益,洽订保险契约,保险经纪人于要保人填写要保书后送保险业进行相关核保程序,商业保险尚不得透过超商所设立多媒体终端机迳为线上投保。

金管会强调,统一超商并非保险经纪人,不得为招揽保险的行为。

金管会重申,保险经纪人办理保险业务应确实依保险法相关法令规定办理,并应加强公司治理、法令遵循及内部控管,以共同维护保险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