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稽查并无犯法」 神猪遭虐桃市府回应不算虐待
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与立委吴思瑶于27日召开「神猪受虐检举无效」记者会,指控去年新埔义民祭参赛的猪只阿义遭虐,桃市府却回应「为了经济目的利益最大化」、「可排除虐待动物」,遭吴思瑶痛批「应保同理心」。对此桃市府回应,动保处接到检举时立刻前去调查,并无明显违反事项,未来将持续稽查。
动保处长王得吉表示,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去年于8月29日及12月10日来函检举饲养神猪户以强迫灌食及下窟饲养方式,有违反动物保护法之疑虑。动保处即于同年9月4日针对被检举户进行现场访视及调查,农委会也在同年10月14日访谈动保处及现场神猪饲养户,但现场稽查结果并无明显违反事项。
王得吉说明,因该检举照片、影片内之猪只业已宰杀完毕,动保处现场访视剩余饲养猪只,精神状况良好,现场也未发现有灌食情形。经调查,猪只以下窟饲养方式的仍能站立、活动。
王得吉指出,针对该案件之检举事项,依照动物保护法第3条第10款规定:「虐待:指除饲养、管领或处置目的之必须行为外,以暴力、不当使用药品或者其他方法,致伤害动物或使其无法维持正常生理状态之行为。」故本案依现场事证稽查结果暂不予以裁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