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安乐死将合法:现行法令侵犯了自由与人身保障

加拿大6日推翻了禁止安乐死的判决。(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安乐死是否合法」一直是一个充满争议性话题,但加拿大法院9位大法官,在6日一致同意罹无可救治的重症,但意识清楚的病人,得以在医疗人员的协助下要求安乐死。这一项裁决推翻了20年来禁止安乐死的判决,也使国会必须在1年内拟订新法

加拿大最高法院曾在1993年裁决,表示辅导、协助与教唆自杀皆属非法,最高可判14年有期徒刑,但6日加拿大法院做出的判决确推翻了这个禁令,判决书中渗致指出,现行法令侵犯了加拿大人民的自由与人身保障。

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判决,反映了已经改变的社会面貌,已经不断改变的法理,但在判决出炉前,已有2名加拿大人求死被拒,他们分别是泰勒(Gloria Taylor)及卡特(Kay Carter),后者最后前往瑞士接受安乐死,享年89岁。

虽然最高法院的最新裁示并未限定安乐死对象必须是绝症患者,但限制医生协助对象必须是无法治愈,导致持久、无法忍受痛苦的成年人,且对方需意识清楚。

在判决出炉后,加拿大国会将有1年的时间来莉定新法,由于安乐死不管在哪里皆是敏感议题加国司法部表示,「政府深入研究这项裁决,确保索有观点都获得妥善的考量」。不过,在新法通过前,加国禁止安乐死的法令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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