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透视》保障国安 言论自由仍不容侵犯

为防止深伪、变脸技术影响选举的假讯息散布,民进党立委提出修法,草案中规定网路通讯与平台业者配合下架的义务。(本报资料照片)

科技日新月异,变脸、动画技术几可乱真,世界各国迟早都必须面临真假难辨的课题,不过当以国安之名提案修法时,同时仍应注意我们毕竟是民主国家,言论自由是我们与专制国家的最大区隔,国安要顾,言论自由的神圣领域仍不可侵犯。

民进党立委陈明文等人提案修《国安法》欲遏止变脸技术影响国安,但草案上却只简单写了「人民不得在未经同意的状况下,将涉及国安人士之影像恣意变造、散布他人」,却没有定义清楚什么样的情境下属于影响国安的变造影响,什么样的情境仍属言论自由范畴。

用总统或是行政官员、立法委员的脸来做图,早已是网路行之有年的「传统」,网友用政治人物做哏图、漫画家用政治人物当素材画讽刺漫画、抗议人士用政治人物头像做抗议标语,已经是台湾政治的「日常」,遑论前总统马英九的脸早就被合成出各种不雅照,又岂是蔡总统才遭遇上的问题?

若此法一过,主管机关一口气把蔡总统、行政院长苏贞昌等人列为「国安人士」,是否将来在野党或是民众拿他们当素材做图,就有触犯国安法的风险?在野党一篇批判蔡总统、苏院长的哏图,是不是就会引来触犯国安法的危机?

这也可能反过来让掌权者在选举中保持优势,因为所有对他不利的改图都能被视为违反《国安法》,但是在野人士不属于国安人士,被各种修图也无法可管,恐造成双方的宣传优势不平衡。

蔡政府惯以「抗中保台」之名,推动各种国安修法,修法不能矫枉过正,否则又是再度以国安之名,行侵害言论自由之实的扩权修法。所谓会造成国安问题的变造影片,以及行使言论自由的改图文宣之间该如何区分,将来蔡政府若真有意修法,就必须慎思,不可草草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