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医师 林思铭吁:修法保障医师言论自由

国民党新竹县立委林思铭(左二)表示要尽速推动修法保障医师言论自由,符合宪法原则。(林思铭助理提供/罗浚滨新竹传真)

日前某黄姓医师在脸书上刊登医疗广告挨罚5万元,不服行政处分后提出行政诉讼,宪法法庭112年宪判字第17号判决宣告条文全面禁止医师刊登医疗广告,违反宪法保障言论自由意旨,判决违宪并自即日起失效。对此,新竹县国民党立委林思铭表示,要尽速推动修法保障医师言论自由,符合宪法原则。

林思铭日前出席新竹县医师公会活动时,特别感谢医师们为大新竹地区民众的健康做出努力,悬壶济世,对宪法法庭的判决表示「透过相关修法保障医师的权益,我责无旁贷!」

林思铭表示,宪法法庭指出医疗行为是复杂且专业的业务,由专业医师提供适当讯息,可以帮助病患做出判断,而原法律用医疗机构可广告而医师不行,显然忽视掉医师的言论自由表述权利,违反比例原则。

林思铭说,主要争议点在于医疗法84条,过去为了行政机关管制方便,完全禁止医生针对医疗行为去做广告规范,明显手段与目的之间没有实质关联。

林思铭认为,现阶段卫福部订定的相关管制措施,已经明确被违宪宣告,希望所有卫生机关正在处理中的争议案件先全部暂缓,等订定出符合宪法基本权利原则的规定后再去处理。

林思铭强调,医师的专业能力是国家机制认可的,过去为了管制方便限缩他们传递相关医疗资讯,确实在手段上有问题,且目前生活模式也迅速改变,现代网路传媒多元性,不应该变成限缩医师言论自由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