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2秒破除霸王条款!醉汉突闯红灯挨撞 法院撤销驾驶罚单

台北一名林姓男子去年11月开车在路上,却撞上喝醉突然出现在斑马线上的郑男,事后被裁处2000元罚锾。(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林冠吟/台北报导

台北一名林姓男子去年11月开车行经环河南路和平西路路口时,撞上喝醉酒闯红灯,却走在斑马线上的郑姓男子,事后却被交通大队依「行人穿越道有行人通行,不暂停让行人先行」裁处2000元罚锾。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审理后,撤销原处分,判林男免罚

去年11月30日上午10时许,林男开车行经环河南路和和平西路路口,撞上一名突然冒出喝酒闯红灯,却走在斑马线上的郑姓男子,林男看到后虽然立即煞车,却还是撞上郑男,事后也报警处理。

警方到场后,认为林男并无违规行为,不过林男2个月后却收到罚单,被依道路交通管理法「行人穿越道有行人通行,不暂停让行人先行」裁处2000元罚锾,林男不服向北市交通裁决所申诉未果,只好再提行政诉讼。

北市交通裁决所则主张,行人在行经行人穿越道时有绝对路权,无论号志是否予以通行,都应礼让行人,至于案件发生时没有开罚,是因肇事原因或肇事责任不明所致,后经分析鉴定后,认为林男违反道交法,因此开罚。

台北地方法院审酌当时行车纪录器等事证后认为,林男行驶通过路口时号志为绿灯,郑男当时站在马路边缘,随后就突然沿着斑马线冲出,林男紧急煞车后仍不幸撞上,认为林男并没有无视行人却继续行驶的行为,且事情发生后仅不到2秒,即便林男煞车也无法避免事故发生,认定不能归责于林男而开罚,因此撤销原裁罚,判林男免罚,全案仍可上诉。

►我没有迟到,是时间迟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