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害母死姊重伤!逆子开庭称很后悔:干脆枪毙我算了

新北市林姓男子1日出庭表示很后悔,干脆枪毙好了 。(图/记者陈以升翻摄)

文/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日电

新北市林姓男子因故姊姊争吵后,涉泼汽油在自家彩券行纵火导致母亲被烧死、姊受重伤,一审林男17年。二审今天开庭,林男表示,很后悔犯下大错「干脆枪毙我好了」。

全案缘于,新北市新店中兴路三段1家彩券行去年1月28日晚间发生火警火场在1楼,波及旁边的洗车场银行等,大火还造成在房间逃避不及的彩券行老板娘身亡,彩券行老板的37岁女儿虽自行逃出,但四肢大面积遭到3度烧烫伤

检警调查,涉嫌泼洒汽油并放火者是彩券行老板的儿子、林姓男子,林男犯后删除监视器画面变装逃亡,但翌日落网;林男供称与姊姊争吵后离家购买汽油,返家朝姊姊泼洒汽油后用打火机引燃火势

一审依杀害直系亲属等罪,判处林男17年;案经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今天开庭。

林男庭上表示,很后悔犯下大错「干脆枪毙我好了」,事发至今有写信向姊姊、受波及的邻居道歉,但都没收到回应。

辩护人指出,林男先前就曾有泼洒汽油吓唬家人行为,这次是因与姊姊吵架,姊姊拿板凳攻击林男,一时情绪来才朝姊姊泼汽油并点火,只是为了吓唬姊姊,并没有杀人犯意。

辩护人声请传唤彩券行老板、林男的父亲作证,主张因为起火不久,林男的父亲曾泼水救火但无用,反而恐导致火势扩大,想确认具体泼水水量、位置及方向等,后续再声请相关单位鉴定,以便确认火势蔓延状况是否不能全归责于林男

法官崔玲琦谕知,此件为家庭惨剧,林男应认真思考,此犯行危害严重,若无深切自我反省,是不可能刑度下降。另订于22日传唤林男的父亲到庭作证。

▲林男去年泼汽油在自家彩券行纵火,导致母姊1死1伤。(图/记者陈丰德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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