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情敌与前女友共处!他怒闯屋爆打...反遭水果刀捅「7cm深血洞」亡
▲情敌见面格外眼红,他竟持刀刺死对方。(示意图/CFP,与本文当事者无关)
台中市一名曾姓男子与黄姓女子交往,2017年7月中旬黄女的林姓前男友突然闯入黄女租屋处,见到2人共处一室心生不满,冲上前与曾男发生扭打。曾男一怒之下用水果刀猛刺林男,导致对方大量出血,送医后不治,台中地方法院依犯伤害致人与死罪,判曾男9年10月徒刑,二审则判9年,最高法院14日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根据判决书,曾男2017年7月14日下午17时许,前往黄女所租下的套房边看电视边削苹果,而黄女返家时没有将门锁上,不料17时30分许林男突然闯入,见到曾男、黄女2人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因此心生不满,要求黄女离席,双方扭打成一团,但黄女见状惊觉不妥,赶紧将林男拉出门外,并推到2楼楼梯口。
但此时曾男被怒气给冲昏了头,竟拿着水果刀朝林男左下腹猛刺一刀,伤口深度更达7公分之深,导致对方左侧外髂动脉锐器伤并大量出血。黄女见血赶紧打119求救,但林男仍因伤势过重引发出血性休克,经院方抢救过后,在当日晚间18时37分宣告不治身亡。
曾男辩称,事发时发躺在床上,林男一进入房间便狂打他,他被打的头晕晕,一见林男这个陌生人,闯入住宅抢东西又把女友牵走,以为对方是强盗,才会持刀误伤林男,属于正当防卫。
台中地方法院审理时依伤害致人于死罪,判处曾男9年10月徒刑,曾男不服判决,决定上诉;台中高分院审理后认为,曾男已赔偿林男家属100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台中高分院审酌后改判曾男9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今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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