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辅导员同住不满被管教 少年谎称睡梦中被多次猥亵

▲少年为了不要跟辅导员住在一起,竟诬告猥亵。(图/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一名担任儿童之家「生活辅导员」的陈姓男子被曾辅导的少年阿强化名指控睡觉时搓弄生殖器,因此睡醒时裤子拉链常没拉,原本一审被依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但台中高分院二审逆转,认为少年说法前后不一,并多次私下向有人透露是诬告,裤子拉链扣子被打开,可能是睡意朦胧没关,或是半夜上厕所没拉好,以证据不足改判无罪。

据判决书,40多岁的陈男是北部某一个儿童之家的生活辅导员,并辅导少年阿强,并被称为「老爸」、「老师」,2012年7月他到台中市某大学补修学分,并和也到台中市就读高中的阿强同住,但他不准少年交女友,并管束生活起居等问题,因此经常发生冲突

阿强指控,陈男在2012年9月间,趁他在睡觉时用手伸入裤子内搓弄生殖器,因此惊醒后立刻拨开陈男的手质问「你干嘛乱用我?」,并强调当时陈男的手还在裤子内继续握着他的生殖器,不过他过了1年半才将此事告诉社工,并由社工报警侦办,对于事发经过也说法不一,原本称当时穿牛仔裤,后来又说不确定,也曾私下表态只是想搬离陈男住处所以随便找个理由,没想到「完蛋了」,甚至称不知道开庭如此麻烦,「我觉得就算了」。

陈男则辩称,他只有用手推腰部叫阿强起床,是因为少年想要搬走才会诬告他猥亵,而法院传唤的另外2名证人也都说跟阿强聊天时,曾听过「故意作假证,脱离老师」、「要陷害老师,让老师丢掉工作」的说法。

检方侦办时,阿强强调自己多次起床发现裤子的扣子或拉链被打开,应是陈男曾趁他熟睡时进行猥亵,但因为他的说法前后不一又违反常理,台中高分院认为猥亵的指控不足采信,而裤子的扣子或拉链被打开可能是睡前忘了处理好,或是半夜起床上厕所忘记关,不能够作为猥亵证据,因此判陈男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