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分局包庇色情酒店案 业者曾小琪认罪获200万交保免押

北院

北市中山分局员警包庇色情酒店案,在押的「嘉俪宝」酒店集团负责人曾小琪柜台人员林琪,日前声请具保停押,台北地院因2人认罪,裁准曾、林各以200万、20万元交保,条件是2人不得与本案证人共犯有接触、联络行为。

检调发现,酒店业者曾小琪、曾筠姊妹,2006年起先后在北市中山区成立「嘉俪宝」酒店集团媒介酒店小姐酒客性交易,为躲避媒介色情遭警方取缔查缉,以每月交付1万元贿款给辖区员警;每逢中秋、端午、春节三节则加码行贿,甚至连泊车少爷也成为转交贿款的白手套

调查出,时任中山一派出所警员陈俊安李功华,自2013至2017年按月向辖区的888卡拉OK、嘉丽宝酒店业者索贿上百万,接受喝花酒招待、包庇业者经营色情。检察官认定李、陈与其他还在侦办中的收贿员警,共收贿494万。

北检今年2月依贪污等罪起诉李功华、陈俊安及业者游岳羲庄靖华、曾小琪、曾筠心、林琪、余沛桦刘秀惠吕振世郑雅文李政忠。目前检调仍针对员警陈彦安涂维廉张宁、侦查队员许峻铭陈锦男等人涉案情节,积极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