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中山分局集体收贿包庇色情酒店 判决结果出炉

前台北市员警涉贪包庇酒店业者,台北地院判决结果出炉(本报资料照片)

前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员警被诉收贿包庇酒店业者,检方起诉时任中山一派出所员警李功华等8名员警、业者11人,台北地方法院审结,8名警察有7人重判,业者认罪都获缓刑。全案可上诉。

被告李功华判刑7年6月,褫夺公权3年,犯罪所得14万元没收;陈俊安判刑9年6月,褫夺公权3年,犯罪所得112万元没收;陈锦男判刑7年8月,褫夺公权3年,犯罪所得16万元没收;许峻铭判刑7年8月,褫夺公权3年,犯罪所得24万元没收。

陈彦安判刑7年10月,褫夺公权3年,犯罪所得62万元没收;凃维廉判刑7年8月,褫夺公权3年,犯罪所得26万元没收;张宁判刑8年,褫夺公权3年,犯罪所得123万元没收。

这起案件是因检方指控,涉案员警从2011年至2018年按月向酒店业者索贿;2016年至2018年透过白手套按月收取嘉俪宝酒店贿赂,包庇业者违法媒介性交易等不法情况,使业者有恃无恐,旗下分店一家接着一家开。

检方起诉指控,李功华涉收贿罪,曾小琪经营嘉丽宝集团酒店,酒店会计余沛桦、刘秀惠涉行贿部分,犯罪嫌疑确属重大,且业者曾通知家属将遭搜索,嘱咐将藏匿家中之帐册丢弃,检方数波侦查后,2021年2月、5月2度结案,将涉案员警、酒店业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