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494万包庇色情酒店 2警遭诉
中山分局员警包庇色情收贿案,北检再起诉2员警及10业者。(张孝义摄)
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员警包庇色情酒店业者案,台北地检署26日侦结起诉,前中山一派出所警员李功华、陈俊安,伙同其他员警按月向辖区色情业者索贿共494万元,检察官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贿罪起诉2人;曾小琪等10名业者,则依违背职务行贿罪起诉,在押2名员警迅速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审理。
检调发现,酒店业者曾小琪、曾筠心姊妹,2006年起先后在北市中山区成立「嘉俪宝」酒店集团媒介酒店小姐与酒客性交易。
为了躲避媒介色情遭警方取缔查缉,曾小琪等业者想尽办法以每月交付1万元贿款给辖区员警公关;逢中秋、端午、春节等三节还加码行贿,甚至连泊车少爷也成为转交贿款的白手套。检调查出,2名时任中山一派出所警员的陈俊安、李功华,自2013年至2017年按月向辖区的888卡拉OK、嘉丽宝酒店业者索贿上百万元,接受喝花酒招待、包庇业者经营色情。检察官认定李、陈2人与其他还在侦办中的收贿员警,共收贿494万。
检调去年11月19日,再度搜索「嘉丽宝」股东游岳羲、会计庄靖华住处,并将2人约谈到案。2人涉嫌自2011年到2016年向管区员警行贿,请求包庇不被取缔媒介色情交易。
北检除将员警李功华、陈俊安起诉,还起诉了游岳羲、庄靖华、曾小琪、曾筠心、林琪、余沛桦、刘秀惠、吕振世、郑雅文、李政忠等10名业者。
北检仍持续侦办中山分局员警收贿包庇色情业者案,目前仍有陈彦安、涂维廉、张宁等员警在押,案情及收受贿款等犯罪所得都会再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