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中山分局10官警涉包庇酒店业 7人拒认罪收押3交保
台北地检署侦办中山分局警员遭控收贿包庇酒店案,北检12日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的行贿罪、妨害风化罪起诉并声押分局辖下中山一派出所前所长林崇成等10警与2业者,经台北地院连夜开庭,13日凌晨裁定收押禁见拒认罪的7警,3位认罪的警员则以20万交保,但须限制住居、出境与出海。
▲中山分局10官警涉嫌包庇酒店业者遭起诉,今3警获交保。(图/记者邱中岳摄)
▲含林崇成在内等7名员警继续收押禁见。(图/资料照/记者杨佩琪摄)
全案源于检调去年侦办媒介色情案,查出原名「立邦餐厅」的立邦酒店,以餐厅名义勾结勾结人蛇集团,自大陆、东南亚等地媒介女子来台卖淫,客户多为日本商务人士,表面上单纯陪酒,实际以小姐「带出场」为主要收入。
从93年7月起,林崇成等员警按月收受业者4万元贿款,逢年过节则加倍,截至去年7月不法所得已高达780万元,包庇业者获利7500万元。检方指控,中山一派出所多名警员涉嫌多次向业者透露临检时间或减少临检次数,让业者规避查缉。
法官认为,林崇成及其余6名员警涉犯贪污治罪嫌疑重大,属7年以上重刑,且考量否认犯行的7人均为派出所警员,在警界有深厚资历、人脉,若给予交保,难以避免被告之间相互串证或对证人施压等,因此裁定7人都收押禁见。至于认罪的3名警员,考量其已承认犯行且缴回犯罪所得,检方也已请求免刑或缓刑,因此认定已无羁押必要,裁定均以20万交保,但须限制住居、出境与出海。
2名女业者方面,情况和认罪警员雷同,虽涉贪污罪,但均已认罪且缴回犯罪所得300万与200万,法官因而命其分别以200万及100万元交保,同样都必须限制住居、出境与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