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熔炉》安置机构辅导员猥亵3少年 判决出炉

法院。(本报资料照片

韩国电影熔炉教职员性侵案件真实在台湾发生,4年前在新北市儿少安置机构担任辅导员练姓男子利用利用在机构中留守过夜的机会,猥亵3名少年,最高法院维持原审判决,认定练男犯态度不佳、不容轻纵,依对于未满14岁男子猥亵罪判囚4年定谳。

孔刘主演的电影《熔炉》,描述教职工性侵学生丑闻,电影在韩国不仅创下票房纪录,并引响深远,让南韩相关案件重审并间接导致《熔炉法》的产生

在台湾发生的案件是儿少安置机构,是协助收容安置由社政单位、法院转介之儿童、少年,其中多为家庭功能不足、曾遭受重大严重身体精神不当对待,练男从2015年到2017年间在此担任生活辅导员,却趁机猥亵安置少年。

练男明知A男、B男、C男都未满14岁,且A男、C男领有轻度身心障碍证明,他未善尽职责以保护、协助各该少年之健全成长,竟利用在机构中留守过夜之机会,与A男、B男、C男在值班室同睡一床,而对其3人猥亵行为

台北地方法院认定练男触犯15罪,判决执行4年10月,台湾高等法院认定练男性侵3名少年、触犯6罪,法官斥责他犯后一再饰词掩饰犯行,未见悔意,迄未与被害人或其家属和解,犯后态度不佳,不容轻纵,判囚4年,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