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又指侵!15岁机智少女这么做 色伯父下场出炉

色伯父在客厅猥亵又指侵,15岁姪女机智录下犯罪影片。(示意图/shutterstock)

一名15岁国中少女与家人以及伯父(阿明)同住,今年(112年)6月20日晚上8时许,阿明仅穿1件内裤走到客厅,当时只有少女在客厅沙发上滑手机,并无其他人在场,阿明竟伸手抚摸少女大腿、胸部,再隔着短裤猥亵少女下体,A女虽受到惊吓,但仍假装专心玩手机并录影存证后,少女开始闪躲抗拒,阿明才罢手。

不料,隔天晚间8时许,阿明再趁客厅没其他人时,又是只穿一条内裤,猥亵抚摸少女大腿、胸部还指侵,甚至还用生殖器磨擦少女生殖器。少女再度假装专心玩手机录影存证,阿明持续猥亵约半小时后才停止。

少女隐忍了一个晚上,隔天上午把3段影片传给朋友小玲(化名)求救,少女泣诉,「我压力很大不敢讲」,请妳要帮我保密。小玲当天晚上将3段影片给少女的表姐,并告知少女被侵犯的情况,就将3段影片都删除。

少女父母辗转收到少女表姐传的影片时惊呆,女儿竟然被自己的伯父侵犯,愤而报警提告。

法院审理,阿明身为少女的伯父,明知少女尚在成长阶段,对性行为的智识及决断能力未臻成熟,难与一般成年人等同视之,竟不思妥适关爱照顾,却仅为满足个人私欲,罔顾人伦,做出猥亵甚至性交行为,影响身心健康与人格发展。

法官认,阿明犯后坦承犯行,犯后态度尚属良好,并与少女父亲达成和解,且少女母亲表示:我知道阿明和女儿及丈夫达成和解,只要女儿和丈夫说好就好,我没意见。

法官日前依阿明犯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猥亵之行为,处有期徒刑8月。又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之行为,处有期徒刑1年8月。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内付保护管束,并应向检察官指定之政府机关、政府机构、行政法人、社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机构或团体,提供80小时之义务劳务,且接受法治教育课程5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