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陪堕胎脸书晒「少个宝贝」 害人妻无罪逆转变通奸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市40岁的许姓女子邱姓丈夫自2014年就因感情不睦分居,但两人还未正式离婚,她就与张姓男子交往且怀孕,并冒用丈夫的名义对方的陪同下到诊所堕胎。邱男一审提告通奸,因为没有取得婴儿的DNA而失败,后来他发现张男事后有在脸书PO文称「我少了一个宝贝」,时间刚好就是许女堕胎的那一天,于是上诉二审逆转,妻子也因此被判刑4个月。

▲邱男认为自己与妻子分居之后就为了抓奸而交恶,怎么可能还会行房。(示意图/CFP,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邱男与许女自2003年结婚后感情就不融洽,2014年3月双方决定分居但并未离婚,他偶尔回家探望小孩却常常发现妻子不在,因而怀疑有外遇,长期跟监果然抓到对方和张男于2015年1月前往妇产科诊所堕胎,于是愤而提告通奸。

对此,高雄地院法官根据调查发现,许女与丈夫分居却仍然怀孕,只能证明她有与男性发生性行为,不能一口咬定「小王」就是张男,加上没有拿到婴儿的DNA证明,通奸部分判处无罪,而冒用丈夫名义签署流产手术同意书的部分,则依伪造文书罪判处3个月有期徒刑。

▲张男在许女堕胎当天于脸书PO文称「我少了一个宝贝」。

这个结果让许女及邱男都很不满,双双提出上诉。巧合的是,张男在许女堕胎当天曾在脸书PO出一段文字说「我少了一个宝贝」,且事情发生得太突然让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高雄高分院法官认为,张男虽然否认与许女发生性关系,但两人都承认曾共处一室;且自从分居之后邱男为了搜集通奸的证据,自然也不会再跟已经交恶的妻子行房,因此可以推定许女流产的宝宝就是她与张男所生,通奸罪部分改判3个月,与伪造文书罪合并应执行4个月刑期,缓刑2年,可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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