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寄杯兑换 顾客自行注记竟被告诈欺

▲ 「寄杯手写发票防客窜改,附明细比对。

▲ 寄杯兑换被告诈欺,确有消费纪录不起诉。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民众到超商买东西,自称买了豆浆茶叶蛋商品付了钱没有拿,跟店员说先寄放,但是遇上店员忙没空帮他注记到发票上,他自己在发票购物明细上写,结果要兑换时被店长发现笔迹不对,因此被告诈欺,事后检察官调查,这个民众确实有在这间超商消费,店家办法举证他没有寄杯,因此给予不起诉处分

咖啡第2杯有打折,价格凑一凑还能拿点数消费者脑筋动得快,集中1次消费,商品先寄放慢慢领取,1名郭姓男子跑到超商买了茶叶蛋、牛奶和豆浆,他说自己都先付了钱,寄商品下次拿,但遇上店员太忙,没空帮他写在发票上,跟他说下次你来,我会主动补给你。

▼ 有无寄杯引发争议,超商:建议银货两讫

有无寄杯引争议,超商:建议银货两讫

郭先生自称怕忘了,所以自己写在明细单上,结果要兑换时被店家发现笔迹不对,被告诈欺。针对这起案例,超商公关蓝珮瑜表示,「经过这样一个事件会让我们再去提醒店铺在进行商业买卖交易时,务必要做到银货两讫。」

近来寄杯越来越普遍,到底去超商消费,顾客寄商品,店员会怎么纪录?有人为了要凑到点数,往往买1杯咖啡价格是不够的,所以一口气买了2杯,另外1杯喝不完,就寄在店里,店员在发票上把拿铁圈起来,旁边注明欠1杯,但不是每家门市做法都一样。

▼ 超商寄杯兑换,消费者「自行注记」被告诈欺。

实测寄杯,店家盖章辨认,手写恐争议

换到了另1家门市,同时寄了1杯咖啡还有1罐豆浆,发票上记载方式就不一样了,像是咖啡,店员是用盖章的,只有豆浆才是用手写。咖啡因为常常有人寄杯,不少门市会准备自来水章盖上去,手写注明寄杯数量,争议比较少,其他商品没有章盖了,直接用写的,如何证明是真是假,就会引发争议。

这次闹上地检署的案件,检察官调查后,认为郭姓男子的悠游卡确实有在这间超商消费的纪录,被告也拿出录音带佐证,超商确实有提供寄杯寄商品服务反观店家管控出货流程不够严谨,没有办法举证消费者没有寄杯寄商品,因此认定郭先生罪嫌不足,给予不起诉处分。(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