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台女夜店喝烂醉! 遭4淫狼性侵竟获缓刑「驱逐出境」
一名20多岁台湾女子花花(化名)在台北市一间夜店喝个烂醉,遭2名越南籍男子带回住处捡尸,整晚共遭4人轮流蹂躏,直到早上酒醒才报警处理。因其中3男与花花达成和解,新北地方法院判处6个月至1年8个月不等徒刑,均缓刑,另名否认犯行的男子则被判刑4年。
▲▼一名台湾女子上夜店喝醉遭越南男子捡尸。(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与本文当事者无关,下同)
根据检警调查,28岁越南藉男子阮英群(NGUYEN ANH QUYET)、25岁阮海英(NGUYEN HAI ANH)、24岁张康定(TROUNG KHANG DINH)及24岁阮光甲(NGUYEN QUANG GIAP),其中阮英群、阮海英及张康定3人同住在新北市土城区的宿舍。
2018年11月15日4人相约台北市信义区知名夜店「WAVE」饮酒作乐,凌晨3时许,阮英群、阮海英见到花花喝醉起了歹念,竟将她拖出店外,扛上计程车带回住处,沿途还轮流抚摸花花的胸部甚至是下体,虽然意识不清的花花有大喊「不要摸我」,但仍因酒醉无力抵抗,2男抵达住处后更对她伸出狼爪轮流性侵,而阮光甲、张康定凌晨4时左右回到住处,见到花花全身赤裸地躺在床上不省人事,也出手性侵。
花花天亮后才慢慢清醒,赶紧拿着衣服躲进厕所内,用手机连络朋友向警方报案,没想到张康定发现花花躲在厕所内,竟然趁着她开门要离开时,将她硬押在墙壁上强吻。
不久后员警获报到场救出花花,经医院验伤后发现,花花全身伤痕累累,颈部、肩膀有数道吸痕,两侧乳头都破皮,左胸还有圆形齿痕,右臂、右腰、左膝都是抓痕、刮痕与瘀青,下体也红肿破皮,相当狼狈。新北地检署依乘机性交、强制性交、强制猥亵等罪嫌,起诉这4名越南男子。
法院审理时,阮海英、阮英群、张康定都坦承犯行,唯独阮光甲矢口否认,他表示双方是你情我愿发生性行为的,还说花花有抱、亲、坐在他的大腿上等举动,过程中更不时叫喊「好爽」、「好舒服」,但花花证称,那些话是对方用咬胸部、大力撞击等方式威胁才说的。
法院勘验各项事证后,不采信阮光甲的说词,依乘机猥亵及强制性交罪,判处阮光甲有期徒刑4年;另外3人则因犯后态度良好,双方达成和解,而花花也愿意宽免,皆遭到轻判6年至1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均缓刑,但4人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均驱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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