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可恶!抽佣6成还不够 还性侵逃逸外劳

▲▼台中司法大厦 。(图/记者李忠宪摄)

记者陈玉/台中报导

台中苏姓男子非法媒介越南逃逸女外劳瑞塔」(化名)担任短期看护,苏男向雇主收1万2200元,但只给她4800元,工作结束后苏男竟载她到偏避处性侵得逞。台中地院依违反就业服务法将苏男判刑5月、及依强制性交罪判刑4年2月。

判决书指出,苏男明知不得媒介外国人非法为他人工作,但自称「欣诚人力资源管理负责人委由不知情的陈姓越藉逃逸外劳,在脸书社团「HOI NGUOI LUU VONG TIM VIEC TAIWAN」刊登征求看护。

越籍被害女「瑞塔」2017年9月20日致电给苏男表示欲应征看护,苏男明知她是逃逸外劳,同日下午仍开车载她到雇主家,媒介她自9月20日到26日的短期看护,受雇于不知情的颜姓雇主,从事照顾颜女婆婆工作。

「瑞塔」共工作6天,每日薪资1700元,另加收车马费2000元,共计1万2200元,苏男向雇主收取后,从中抽7400元后,仅转交4800元。9月26日晚上7点,苏男担心颜姓雇主与「瑞塔」2人知道自己从中抽取7400元,要求「瑞塔」搭乘自己车辆离开再给薪。

没想到,苏男把「瑞塔」载到台中市大安区大甲溪北侧偏僻道路,恐吓她「妳是逃逸外劳,妳知不知道?」不顾她正值生理期,将副驾驶座座椅放倒,以脚跨在她身上亲吻并抚摸阴部强行性侵害得逞。

「瑞塔」事后将遭到性侵告诉友人,在友人协助下,9月27日向警自首为逃逸外劳,并报警处理性侵一事

苏男辩称,当晚是以性交代替支付交通费,「瑞塔」主动摸他生殖器,更含住他生殖器,说正值经期,只好将生殖器放在外阴部摩擦没多久就射精

台中地院法官审酌被害人供词、相关友人证词,认为苏男说谎,不但非法媒介外国人非法为他人工作,还强制性交,合并判处4年7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