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王凯杰交保 检抗告遭驳!高院:与林克颖案不同

土耳其王凯杰以20万交保限制住居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土耳其淫男王凯杰获裁定20万元交保,检方不服提出抗告,但28日晚间高院认为王凯杰有滞台诱因,最终裁定驳回,检方因此不得再提出抗告,除非王违反交保条件,否则不会再被收押。遭收押8天的王凯杰,28北院证据不足、无重大嫌疑裁定可以20万元交保,法界人士认为,王凯杰私生活虽然令人非议,但「就法论法」,羁押王的理由很薄弱,放他出来可说是「迟来的正义」。

台湾高等法院认为,王凯杰与英商林克颖潜逃一案无必然关联,维持交保。高院指出,王凯杰是在台湾学中文外国人,在台无其他亲人朋友也有限,财力靠亲人资助。由于王在讯问时供称,现在回土耳其会被迫服兵役,因此认为王有留在台湾完成学业的诱因。

虽然检察官以弃保潜逃的林克颖为例,但高院说,林克颖来台经商,有雄厚资力;王凯杰来台目的是求学,无必然关联性。此外,高院表示,依现有事证,针对控诉性侵的部分王男犯罪嫌疑,但有赖进一步指证。扣案的相关事证或许有影像,但欠缺相关被害女子指证;且应由侦查机关担负策动被害人出面指证,而非刑事被告义务

北院19日第1次召开羁押庭,裁定王以20万元交保,检方抗告后高院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北地院更裁,纵使王凯杰21日在第2次羁押庭时祭出眼泪攻势,哭着高喊「我爱台湾」,最后仍被裁定羁押。

但27日高院又推翻之前的观点,撤销了北院收押裁定。高院认为,王凯杰虽涉嫌两起性侵案,但除了被害人的「片面之词」外,没有其他积极事证能证明「嫌疑重大」,至于偷拍部份,王凯杰拍摄性爱影片纯收藏无外流,加上没人告他偷拍,这些影片根本不能做为犯罪证据。经过了数小时审理,台北地院28日又重新裁定王凯杰以20万元交保,让他恢复自由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