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少女喝醉遭同学性侵 裸坐门口又遭宾馆房客伸狼爪

▲有过同窗之谊的少年竟然对同学伸出狼爪。(示意图/本报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广东少年吴某邀请女同学唱歌,趁对方喝醉将她带到宾馆性侵。吴某完事后立刻离开,女同学因为还没酒醒,自己打开房门,裸身坐在门口,没想到又遭对面房间的多名男子性侵。法院近日依强奸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3年。

根据《南方都市报》报导,1996年出生的吴某与受害者小玉(化名)是同学,去年8月25日,他邀请小玉到茂名市白区某镇的音乐厅唱歌,并叫来另外一名男同学及其他3名男子。

当晚8点多,小玉赴约,一边唱歌一边玩骰子、喝酒。深夜11点多,小玉醉无法正常走路,吴某与一名男子带着她到农场兜风,后来小玉呕吐,男子离去,吴某便独自带着小玉到附近一家宾馆。

吴某性侵小玉后隔天凌晨1点多离开宾馆。小玉还没酒醒,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打开房门,裸坐在门口,没想到对面房间的多名男子发现后,竟然又对她性侵。

小玉一直到当天清晨才酒醒,在朋友陪同下报警。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经不公开开庭审理后,认定吴某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吴某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至于房客性侵小玉,目前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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