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急性脑中风」撞死2骑士 有心脏病史还开车判刑

▲有心脏病史的王姓男子开车突然急性中风冲撞停等红灯机车导致2死2伤。图为示意照,与本案无关。(图/记者陈丰德摄)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王姓男子开车南下时突然「急性脑中风」,来不及煞车、冲撞前方正停等红灯的4辆机车,造成2死2伤的悲剧。死者家属痛批「生病就不要开车」,并请求从重量刑法官审理后发现,王男曾进行心导管、冠状动脉气球扩张术及支架置放术,足以影响安全驾驶、不得开车,因此依过失致人于死罪,判处1年8个月有期徒刑,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王姓男子2011年3月3日因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心脏病、高血压高血脂前往医院急诊,被院方发出病危通知,进行心导管、冠状动脉气球扩张术及支架置放术才捡回一命;不过2014年11月12日又因腹痛头痛前往诊所就诊、检查心脏,发现心脏衰竭导致下肢水肿,心收缩功能仅剩25%,为重度心衰竭者,已被医生告知「身体状况可能随时有意识障碍肢体无力」等突然状况。

没想到王姓男子仍然没将医生的话听进耳里,于2015年7月9日下午载徐姓妻子前往屏东县恒春镇祭祖途经凤顶路上新竹物流大门口前方的号志路口时,左心室收缩功能突然严重不足,引发急性脑中风,瞬间意识不清,撞倒前方4辆机车,造成陈姓女子(40岁)、邱姓妇人(66岁)死亡及黄姓男子(64岁)、张姓妇人(60岁)四肢多处擦挫伤。

王姓男子于法院上否认在这起事故中有何过失责任,辩称惟否认其就本件事故有何过失原因,辩称,「因为我有心脏病还有中风,我不能保障我的身体状况不会出问题,当时我已不省人事,当天开车前我没有觉得身体不舒服、都好好的,我不知道心血管疾病有急性脑中风风险,医生好像都没有跟我说我是脑血管疾病的高危险群。」不过该说法让死者家属不能接受,怒批「生病就不要开车」。

法官审理后认为,王姓男子明知自己有心脏病病史会因郁血性心衰竭,导致胸闷、喘及疲倦感等病征,为脑血管疾病高危险群、不得驾车,竟还执意上路,且犯后对死者家属皆不闻不问,因此依过失致人于死罪,判他1年8个月有期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