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撞死单车骑士!台中男「肇逃再自首」 赔408万获缓刑

▲24岁王姓男子酒驾撞死人,事后他以408万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法官见他深具悔悟,判他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徐恺昕台中报导

王姓男子2019年6月凌晨酒后开车,撞死一骑乘自行车白姓男子,他当下原本驾车逃逸,但案发不到1小时,因良心过意不去,主动前往派出所投案,后来经吐气检测,确定酒测值为0.35毫克,被依公共危险罪起诉。台中地院审理时因王男已取得死者家属原谅双方谈妥以408万达成和解,法官审结判他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但缓刑期间需赴保护管束,并须服劳役150小时,可上诉。

王男(24岁)2019年6月10日凌晨4点在KTV喝完啤酒后开车上路途中因未注意前方状况,追撞上前方一骑着自行车的白男,造成白男颅内出血、水脑症、头皮右耳后撕裂伤及四肢多处擦伤,遗憾经紧急送医抢救后,同月25日仍因中枢神经损伤不治身亡。

王男发现自己撞到人当下并未下车察看也没报警救护车,直接开车离开,但事发不到1小时,他就因良心过意不去,主动到附近警局自首并表示愿意接受裁判警方依法对他实行酒测后,确定他酒精浓度超标,全案依公共危险罪起诉。

侦查进行时王男积极与白男家属协调,最后双方谈妥以408万达成和解,其中调解书上记载,「声请人于收到上开赔偿金额后,同意撤回本案刑事告诉,同意原谅对造人并请求检察官给予缓起诉或更有利之处分」。

台中地院审理时,王男坦承犯行,法官考量他过去无犯罪前科肇事逃逸后主动至警局自首,对于自己的错误全盘接受、深具悔意,加上他已于侦查中就已和死者家属达成和解,认为他应知警惕而无再犯之虞,审结依公共危险罪判处2年徒刑,缓刑5年,但缓刑期间需赴保护管束,并须服劳役150小时。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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