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捡尸火辣女同事 挨告竟辩:看她很想要

基隆市一名色男捡尸火辣同事,事后挨告他竟称:看她很想要。(图/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基隆报导

基隆市一名36岁的梁姓男子,他和公司同事聚餐后到KTV续摊饮酒作乐期间,他见一名24岁的女同事身材火辣且穿着迷你裙当场色心大起,不但趁机灌醉对方回家尸性侵。事后梁男挨告,他竟辩称「是她自己扑上来的,看她很想要!」他被依乘机性交罪判处1年10月徒刑,缓刑3年。

法院判决指出,梁男在去年11月30日,和同事到基隆市一间KTV喝酒唱歌,一行人喝到隔天凌晨2点。梁男见一名女同事身材火辣,席间将她灌醉后,他先与另名谢姓男同事共乘计程车女方回家,途中谢男先下车,梁男要求运将把车开到其住处

凌晨3时左右,梁男将女同事带回家中之后,见对方烂醉到不醒人事,趁机捡尸性侵得逞;到了上午7时天亮后,梁男叫不醒对方,又再到性侵对方,只是过程中因疑似太过用力,而把女方惊醒。被害人醒来发现自己衣衫不整,连忙逃出报警提告。

法院审理之后,梁男坦承因爱慕对方许久,才会在当晚趁对方酒醉时发生2次性关系,甚至他还坚称其中1次是对方主动要求,「是她自己扑上来的,看她很想要!」但女方反驳「当晚不胜酒力,怎么可能会主动。」事后双方达成和解,法院最后依乘机性交罪2次,判处梁男1年10个月徒刑,缓刑3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