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喝醉遭脱衣喊「我是老板的女人」 淫司机这理由获缓刑

男子帮忙载老板的女友回家时,见对方烂醉坐在后座,竟将人擡到房间脱光期衣服,女子当下惊醒喊「你不能动我,我是老板的女人」。(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中一名男子担任友人的司机,去年6月他帮忙载老板的女友回家时,见对方烂醉坐在后座,竟将人擡到房间脱光对方衣服,女子当下惊醒喊「你不能动我,我是老板的女人」,但男子已色心大起,性侵得逞;法管审酌他犯后积极和解,家里有7旬老母要养,二审判缓刑4年,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张姓男子受到担任公司高级主管的友人雇用担任司机,去年6月张男驾车载老板拜访友人,老板顺道找女友参加友人聚会,同日张男开车载老板的友返回住处时,见女方已经醉倒,于是将对方抱至3楼房间内床上,褪去女方全身衣物试图性侵,女方大喊「你不能动我,我是老板的女人」仍遭性侵。

法官审理后认为,张男于女方强制性交,造成女方身体及心理受创,于法所不容,审酌张男因一时冲动、思虑未周而犯行,违反女方意愿之手段亦非激烈暴力行为,犯罪后已积极弥补并女方达成调解并赔偿新台币17万元完毕,且家里有7旬老母要养,依强制性交罪判他2年、缓刑2年,可上诉。

二审法官调查,张男虽曾犯银行法,被判缓刑4年,但缓刑已期满且未经撤销,但也认为一审法官让张缓刑2年太轻。法官认为,张男有改过向善的可能,且也与女方达成和解,但一审缓刑判决有失当的部分,因此改判张男缓刑4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