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曳引车变换车道撞死女骑士 驾驶因这理由获缓刑

郭姓男子于去年3月驾驶曳引车在仁武区与一名女骑士发生车祸,女骑士送医不治。桥头地院审理后判处郭男缓刑。(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仁武郭姓男子于去年3月驾驶营业用曳引车行经仁武区澄观路,他因没有注意车前状况,在变换车道时与曾姓女骑士发生车祸,曾女倒地送医不治。桥头地院审理后,考虑郭男已经与曾女的家属和解,依过失致死罪判处郭男徒刑6月,缓刑4年。

裁定书指出,此车祸发生于去年3月22日晚间7时许,郭男有合格职业联结车驾驶执照,他在行经仁武区澄观路时切换车道欲右转时不慎与曾女骑乘的机车发生车祸。曾女倒地被送医急救,曾女因为伤势过重包含右侧肺脏撕裂伤、右侧股骨及腓骨骨折、左侧胫骨及腓骨开放性骨折等,于3月23日凌晨4时许因低血容积休克死亡。

仁武警方呈报给桥头地检署,桥检依过失致死罪起诉。法官考虑郭男在肇事后留在车祸现场,并主动告知到场处理的警员肇事。郭男在接受警方讯问与桥院审理时均坦承犯行,且郭男已与死者的家属达成和解,并已经赔付和解金300万元,家属也具状向法院请求对郭男从轻量刑。

法官审理后,依过失致死罪判处郭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缓刑4年。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