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小六女童奸杀命案 蔡荣树无期徒刑确定

蔡荣树今遭判无期徒刑确定。(图/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北市南港德国小27年前发生小六陈姓女童遭奸杀命案全案在离追诉期仅剩3个月时侦破,检警逮捕当时29岁、现年56岁的男子蔡荣树。最高法院9日维持更二审见解,依照刑法强制性交故意杀人」罪,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定谳。

1990年5月7日,蔡荣树在自己的结婚1周年纪念日利用中午用餐时间,佯装成送便当的家长,混入成德国小内。并将就读小六的陈姓女童诱骗到学生活动中心,捆绑后性侵得逞,过程中,女童窒息而死。一直到傍晚时间,老师在学生活动中心5楼通往楼顶阳台楼梯间发现女童尸体案发后震惊社会,但警方一直无法破案。

当时警方虽然采集到蔡荣树的DNA,但因为他没有前科纪录,无法查出凶手。蔡在同年底对另一名幼女涉犯强盗案,由于不是性侵案件,警方当时也还未建立DNA资料库,所以蔡又逃过追查,强盗部分也经法院判刑确定执行完毕。一直到2011年,他在高雄市旗津区性侵一名弱智女子,经过警方比对DNA后,才查出他就是南港女童奸杀案的凶手。

本案审理期间,蔡一度咬出自己的胞兄犯案,但一审法院就查出仅蔡一人犯案,将蔡处无期徒刑。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三度将蔡判处无期徒刑,罪名均为「强制性交故意杀人罪」。但实际上,蔡荣树犯案当时,刑法尚未修正,若依照旧刑法判刑,他犯下「犯强奸罪而故意杀被害人罪」,可以判处死刑;再佐以当时的社会风气、蔡的犯案态度,极有可能判处死刑确定,也不会让他之后再犯案,再有无辜的被害人。

全案经高院更二审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9日驳回上诉,全案就此定谳,蔡荣树逃过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