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路!打死或强奸!」竹东少女奸杀案 重判一死刑四无期

竹东少女奸杀命案主嫌林春雄,曾在脸书说:我就不是人!(图/翻摄林春雄脸书)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震惊社会的竹东少女奸杀命案,主嫌新竹县竹东男子冥王」林春雄等5人,一审全数重判无期徒刑,二审改判无期徒刑与20年以上有期徒刑,更一审则将林春雄重判死刑,其余共犯均加重。案经撤销发回后,高等法院6日更二审宣判,仍将林春雄判处死刑,另外4名共犯也都重判无期徒刑。

本案发生于2015年5月间,当时就读国二的竹东邱姓少女,因在网咖与女子黄晓云发生口角,黄晓云找了男友林春雄及一群朋友将少女押走,到附近的公园内对少女拳打脚踢,少女不堪虐待求饶,林男等人竟说「给你两条路走,一条是打死你!另一条是让我们强奸你!」最后林男与另2名同伙,对少女轮流性侵。林男还呛「爽不爽?」、「谁的比较大」

少女遭性侵后,又被2男毒打,最后倒地不起,一伙人将她弃置原地等死,还开心到KTV欢唱。1个多小时后2名同伙回来查看,将已经死亡的少女弃置在草丛内,继续回到KTV欢唱,之后林男再带着3名同伙将少女焚尸案发后检方对5人起诉,并全都求处死刑。

一审法院审理全数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高院二审作出改判,林春雄与陈哲儒仍处无期徒刑,古志强28年,黄晓云20年、何文轩25年。更一审于去年7月间宣判,高院重判主谋林春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另外陈哲儒、古志强、何文轩等3人均犯「对少女轮奸杀害罪」,均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黄晓云犯杀害少年罪,改判有期徒刑20年。

案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后,高院更二审于6日宣判,合议庭认为5人犯罪行为重大,并无悔悟之心,其中主嫌林春雄更是首恶,有与世隔绝之必要,因此判处死刑,另外4名共犯也重判无期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