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油不当判赔一人3千元 正义4点声明:我们也是被害人
台湾消保会先前受理96所中小学师生向4家油品制造商求偿,高雄地方法院今天(15日)针对正义公司猪油案消费者求偿诉讼,认定23间学校共3123位学生,每人获赔3000元,总共须赔偿936.9万元。对此, 正义公司发出声明表示,是遭上游厂商诈骗,非故意为之,也是受害的被害者;对于民事判决结果上的争议且有待澄清处,将于正式收到判决文后,再做评估。
2014年9月,连续爆发强冠、顶新、正义、北海等黑心油事件,消保会去年受理全国96所中小学、约2万名师生的委托书,以每人18万元向4家油商求偿37亿元。高雄地院今天率先审结的是台中、高雄总共32所学校,总计5314名师生,正义公司应赔偿新台币936万9000元。
正义公司上午也发布声明稿表示,正义油品刑事案已于2016年2月26日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庭判决正义公司无罪,对于本次消费者所主张之权益本公司完全尊重,对于民事判决结果上之争议且有待澄清处,将于正式收到判决文后,再做评估;然为避免讯息完整度的落差而造成社会纷扰与误解。
正义公司也提出以下4点声明:
1.根据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本案新闻稿及记者会发言指出,法庭亦认同正义公司是遭上游厂商诈骗,非故意为之,正义公司也是受害的被害者。
2.根据2016年2月26日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庭审理本案所涉食用猪油宣判结果认定,本案完全是上游油商裕发等公司将问题油品贩卖给正义公司,正义公司完全不知情。
3.另根据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庭长达23次庭期详实且完整的审查,皆证明正义公司在「法无明文要求」情形下,已对供应商进行访厂之溯源管理,且就所购买之原料猪油,逐一检验其酸价、碘价等项目,并进行脂肪酸组成之抽验。
4.正义公司身为产品供应生产链的末端厂商,本公司已竭力于落实溯源管理,并透过科学检验确认上游供应商提供之原料符合国家标准才予收货,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立场与消保会一致,期盼未来与消费者共同关注落实食品生产源头监督的议题,确实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