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7月1日商业事件审理法将上路 司法院全面部署

图左法院秘书长林辉煌及发言人张永宏说明司法院针对商事法实施状况林伟信

司法院明年7月1日将施行商业事件审理法,以往的董事会决议经营问题,未来都将由商业法院专责审理,司法院全面部属研拟相关法令的增订与修正、商业法官及商业调查官之遴选及研习及商业调解委员之遴聘及培训制度之建置等

今年1月15日通过立法的商业事件审理法,规范未来将设置专业法院、律师强制代理科技运用、 调解前置程序当事人查询制度、引进专家证人秘密保持命令等七 大重点,且诉讼进行中当事人可订立仲裁协议,但实施日期由司法院订定。

未来上市公司董事长如果在股东会上决议,要求增资 成立子公司,持有股票的股东若想撤销该决议,且诉讼金额逾亿元, 可适用新法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先由商业调解委员进行调解。

调查程序不公开、商业调查委员应保守秘密,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 程序;审理过程中可声请专家证人提出专业意见,过程中双方有提付 仲裁的合意,可以停止诉讼程序提付仲裁;商业法院判决后如果不服 ,当事人可向最高法院提上诉。

司法院也规划专业人员之遴选、改任、借调与研习,明年3月底前完成办理商业专业法官培训、商业调查官遴选及借调程序,同年5月完成商业法官迁调改任及办理商业调查官培训;商业调解委员明年3月前由法院完成相关遴选作业,并于同年5月初办理商业调解委员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