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商呷11岁幼齿酒店妹 坐牢3年半

旅游指南酒店照片旅客离谱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南部一家水果出口公司赖姓总经理,3年前被控将拥有32C曼妙身材的11岁酒店妹带出场后,以10多万元香奈儿包为对价与其性交易最高法院判刑3年6月,全案定谳。

根据判决书,赖姓男子民国99年7月间,在高雄市某酒店看上一名155公分高、上围32C身材的年幼酒店小姐,将她带出场后,到百货专柜买了价值台币11万元的香奈儿包包送给对方,并在住处发生性行为

两个月后,这名小女生离家出走,父亲家中找到酒店领台单,才知11岁女儿在酒店上班,报警查出赖男曾是恩客。据了解,少女家庭富裕,生活无虞,却跑到酒店当陪酒小姐。

法院审理时,赖男辩称不知道这名幼齿酒店妹年龄比他的女儿还小,且认为会去酒店坐台的小姐一定超过20岁,加以这间酒店也并非标榜「幼齿」的低级酒店,只是想追求对方当女友

最高法维持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一审认定,认为11岁小女生虽有化妆,但外观仍未脱天真稚气童颜童语表露无遗,赖男纵横商场多年,阅人无数,竟与明显稚嫩的女子发生性行为,依与未满14岁的女子为性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