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咻3次越女还要「吃到饱」 男弃械投降闹上警局
云林李姓男子与一名张姓越南女子到宾馆开房间,说好嘿咻一次5百元,两人3小时内做了3次,张女还想再赚,李男却已精疲力竭,双方闹僵后互控性侵,虽然最后并未提告,但因有性交易之嫌,被警方依违反社会秩序法裁罚。
警方调查,张女(37岁)从越南嫁来台湾10余年,去年离婚后和李姓男子交往。日前两人出游,先在一家吃到饱的餐厅用餐,随后到斗南一间汽车旅馆休息。李男允诺做爱一次给5百元。
两人3小时内嘿咻3次,张女却还想再赚,李男不爽对方只爱钱,「妳要累死我喔」,当场翻脸不愿给钱,两人发生争执,上警局互控性侵。警方听完双方陈述也傻眼,经劝解后双方不再坚持提告,但因两人涉嫌性交易,依违反社会秩序法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