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咻「不爽」要退钱 应召女拒还遭恶男两度挥拳暴打

恶男买春不满服务不周到,完事后要求退还4000元遭拒,愤而两度暴打应召女遭起诉。(示意图/达志影像)

台中市一名林姓男子以4千元价码,约朱姓应召女到饭店进行交易,但林男完事后不满意朱女的服务,要求退钱,朱女不从,便两度暴打她的头部,拿回4千元离去后挨告,被捕后依强制、伤害等罪起诉。

这起性交易纠纷发生在今年4月23日晚上,林男当天嘿咻后认为朱女多项服务没做好,要求退钱,朱女认为「都已经做了!」,坚持不退钱,遭林当场抓住头发,挥拳痛殴头部,朱女被迫归还4千元。

朱女还钱后自言自语:「我会报警!」,林男听到暴怒,再出拳殴打出气才离去,朱女不甘钱没赚到还被打,愤而前往警局报案警方5月4日将林男逮捕,讯后依强盗罪移送法办

检方指出,林男理应透过民事途径要求退款,却强行取回4千元,虽不构成强盗罪要件,仍依伤害、强制等罪将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