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警「床上取缔」人妻 4年嘿咻上百次还三度陪堕胎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一名林姓分队长国道警局第三中队任职期间,因取缔违规认识叶姓人妻,两人4年间发生上百次性关系,他还陪同堕胎3次,直到女方丈夫坦承偷情才让整起事件曝光;不过,他在刑事庭上坦承通奸遭判刑3个月,民事庭遭索赔180万时却改口否认。台中地院法官认为,如果林男真的没有偷情大可在刑事庭时就否认,因此判他需赔偿叶夫30万元。

林男与妻子结婚多年,却在一次执勤时因取缔违规结识叶女,两人不顾双方都是已婚的身分展开地下恋情,自2011年到2014年间就发生上百次性关系。交往4年期间叶女就怀孕3次,并在林男的陪同下分别于2011年11月、2012年11月及2014年4月前往医院堕胎,后来她自己承担不住压力,才在2014年年底向丈夫坦承外遇

▲林男先是承认通奸遭判刑3个月,遭求偿180万元又改口否认。(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叶夫得知戴绿帽气得提告通奸并索赔180万元。对此,林男辩称,是因为叶女的丈夫嗜赌又不回家,他基于身为警察的职责才陪同前往堕胎,没想到事后想保持距离却遭以死相逼,甚至威胁要将整件事告诉媒体,不得已才继续陪同就医,对方根本就是心生怨怼才会诬陷他。

奇怪的是,林男在刑事庭上却坦承犯行。台中地院法官认为,林男如果真的没有与叶女发生性关系,大可不必在刑事庭上坦承后又于民事庭翻供;且陪同女性堕胎是相当私密的行为,显然已超出一般异性友人交往的范畴,不过,考量到女方丈夫求偿180万元金额太高,裁定降至30万元较合理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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