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保法修正限缩声请 司法警察反弹认为将冲击治安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立法院院会14日三读修正通过通讯保障及监察部分条文,限缩通讯监察书(监听票)声请要件,此举引发国内负责案件侦办的检、警、调及海巡单位大反弹,罕见的召开联合记者会方式发声,认为新修条文将对案件侦办及治安造成严重冲击,希望法务部能尽快提出修正案,以保障人民财产安全。

▲15日引起检、警、调及海巡等负责国内治案单位联合召开记者会,认为新修法将造成案件侦办错失破案先机。(图/记者孙曜樟摄)

台高检今日邀集警政署调查局及海巡署单位人员,在高检署就立法院昨天三读通过的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案召开记者会,对新法将造成的治影响发表意见。

高检署书记官长传宗表示,新制定的通保法第11条之1条文可能造成检察官办理相验案件更难厘清死因家暴案件被害人将因无法即时举证而持续被加害人骚扰不已、人民失踪案件将使失踪人身陷伤害或死亡危境、轻罪案件人民无法获得检警协助、增加自诉人搜证上的困难度及让证据保全措施形同虚设。

新修第18条之1及第27条第3项则是违反最高法院另案监听所得证据资料无证据能力的传统见解,及将使执法人员因此动辄得咎,而让重罪犯人得以从容脱罪。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长德华则表示,新法未纳入最重本刑未满三年有期徒刑之罪,导致警方无法调阅其通讯记录使用者资料,将造成常与民众切身相关的微罪,如电话恐吓、重利、网路公然侮辱、网路色情、诽谤、侵占手机遗失物等,及违序行为如电话骚扰、谎报灾害、散布谣言等无法防制,严重影响民众生活安全与安宁

林德华指出,新修法声程序繁锁费时,将使警方在侦办帮派组织犯罪贩毒集团、掳人勒赎、电信诈欺及突发重大刑案时错失破案先机,且遇复杂案件,难定管辖,一人一案耗费资源,不仅冲击165反诈骗专线机能,也妨碍两岸及跨国打犯罪合作。

调查局副局长吴莉贞也表示,为调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搜集证据,调取通信记录是必要手段,也是调查重大犯罪利器,实应在保障人权与维护公共利益间取得平衡,否则过度限制声请程序,将影响调查侦办,危害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