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生权益保障法通过 每日训练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记者文萱台北报导

建教生遭剥削的案例频传,立法院14日三读通过「高级中等学校建教合作实施及建教生权益保障法」,让3万5000名建教生的权益保障迈向一大步。由民进党立委吴宜臻与林淑芬共同提案,经朝野协商后,终于在下午三读通过立法。

据了解,通过以后,建教生每日训练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2星期不得超过80时小时,每日训练起迄时间不得超过20小时,且不得于午后8时至至翌晨6时之时间内接受训练。

◄立法院三读通过「高级中等学校建教合作实施及建教生权益保障法」,立委与健教生促进联盟共同召开记者会。(图/记者王文萱摄)

吴宜臻说,不论是超时训练,或是遭苛扣生活津贴,建教生已沦为贱价生。去年教育部与劳委会专案小组,抽查50家招收建教生机构结果有30家违反罚则违规率高达60%。「透过专法的制定,将可让3万多名的建教生有所保障」。

此外,修法除规范建教合作的办理制度外,也明确制定对建教生的权益保障,如建教生的生活津贴不得低于劳基法所定基本工资、建立建教生申诉管道以维护建教生权益,以及「禁止建教合作机构要求建教生缴纳保证金违约金,亦不得任意扣除建教生生活津贴」等。

新法指出,为确保建教生有良好的学习环境与实习资源,明确规定建教合作机构需每满4名劳工,才得以招收1名建教生,且劳工人数须排除蓝领外劳计算,同时,每期轮调的建教生人数不得少于2人,以确保建教生在实习场所同侪陪伴

吴宜臻也说,希望未来透过专法的落实,使得建教生在学校的受教权及在建教合作机构实习期间的权益,都能受到有效的保障,并透过建教合作制度,使建教生得到良好的教育学习与技术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