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制明年上路 军训折减时数不得超过15日
为配合「募兵制」将于102年1月1日正式上路,行政院会18日通过「兵役法」修正案,民国83年次以后出生的役男,将改为接受4个月的军事训练,不再服常备役1年役期;但军训课的折减时数将修订为不得超过15日。
国防部在会中表示,未来役男接受4个月军事训练,即纳为后备军人管理,为维持军事训练成效,并使现役1年役期与4个月以内军事训练的折减时数,符合比例原则及明确区隔,在高中以上学校修习而且成绩合格的军训课程或全民国防教育军事训练课程,可以折减时数分别不能超过30日及15日。
此外,征集入营接受常备兵役军事训练人员,仍属人民依宪法第20条依法律服兵役之义务,与现行常备兵现役的服役性质并无不同。
而为落实军事训练效果及使相关军纪法令有效执行,训练期间仍具备「现役军人」身分,接受常备兵役军事训练,薪俸也依「军人待遇条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