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保障电子发票兑奖权益 政院通过资讯须即时上传

财政部说明,为确保买受人正确扣抵营业税进项税额、消费者可及时透过平台或统一发票兑奖APP确认取得云端发票及查询消费明细;维护统一发票中奖清册资料库正确性,以保障民众兑奖权益;并利记帐业者得利用平台运用委托营业人之进、销项凭证资料,简化申报作业程序。该部拟具营业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修正重点如一、定明营业人开立电子发票负有依限将电子发票及相关必要资讯存证平台之义务;至传输时限、开立电子发票及相关必要资讯之范围,授权财政部公告之。

二、增订营业人未依限或未据实存证电子发票及相关必要资讯者,处新台币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锾,限期未补正或补正不实,得按次处罚。三、配合其他法律规定修正用语,及逾期缴纳税款加征滞纳金计征方式,回归「税捐稽征法」办理。

去年电子发票共92亿张,占全部统一发票约86%,其中包含云端发票47亿张。本草案仅将上传时限提升至法律规定,其他均不变。此修法效益,确保买受人正确扣抵营业税,消费者可及时查询发票资料,并保障民众兑奖权益,且简化记帐业者申报作业。

财政部指出,为确保买受人正确扣抵营业税进项税额、消费者可及时透过平台或统一发票兑奖APP确认取得云端发票及查询消费明细;维护统一发票中奖清册资料库正确性,以保障民众兑奖权益;并利记帐业者得利用平台运用委托营业人之进、销项凭证资料,简化申报作业程序,爰拟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财政部表示,该部将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上开修正草案,期早日完成修法。

行政院长陈建仁表示,本次修法明定营业人开立电子发票,应依规定时限将发票相关必要资讯传输至财政部电子发票整合服务平台存证,以利政府掌握营业人开立电子发票情形,保障交易相对人取得合法凭证,及维护消费者兑奖权益。本案送请立法院审议后,请财政部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协调,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