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中奖被吞? 财政部:业者有义务通知

▲日前消基会质疑网购电子发票要是中奖恐会被业者私吞,财政部17日表示,业者有通知消费者义务,还要补寄正本。(图/记者黄湘淇摄)

记者黄湘淇/台北报导

消基会日前质疑,电子发票可能会让网购业者隐匿中奖资讯民众会因此丧失权益,而财政部次长徐仁辉17日则强调,民众在网购时,交易明细上面就会有发票号码买受人就能自己对奖,而网购业者对于没有开立的统一发票,如果有中奖,就有义务要通知买受人,还要寄发票正本,才不会损及民众权益。

徐仁辉说,电子发票已经推行了12年,他强调,买受人在网购时,交易明细上面就会有发票号码,买受人能自己对奖,而网购业者对于没有开立的统一发票,有中奖的话,有义务要通知买受人,还要把发票的正本寄给他。徐仁辉也说,有些业者比较谨慎,会先跟买受人确认中奖地址再寄,对于会不会泄漏个资,他强调,个资法有相关规定,希望业者配合,财政部也希望至少让买受人应该有6个月的查询时间

但对于便利商店推电子发票仍有纸本的交易明细,徐仁辉则说,电子发票累积到一年8亿多张,明年将会达到40亿张,未来会使用各种载具来存取电子发票,像是将手机号码输入资料中心后取得条码,未来刷卡后各项资讯就会进入条码,或是悠游卡等方式,希望有一天可以到无纸化

财政部卢高级分析师说,现在民众也可以用手机申请条码,只要利用家中电脑就能连接上电子发票手机平台,输入手机号码后,就可以拿到经过编码的条码,「一户只要一个手机号码」,未来民众查询时可以透过家中电脑跟ibon,确保自己的权利,「7月1日开始,6家网购业者开始试办,明年1月1日所有网购业者全面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