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部3优先法案 电子发票限时上传

立法院新会期即将展开,财政部将力推3大优先法案。图为财政部长庄翠云(中)15日出席行政院新春团拜。(刘宗龙摄)

立法院新会期即将开议,财政部将力推3大优先法案,其中最受瞩目的是《加值型与非加值型营业税法》修正,增列营业人开立电子发票,资料要「限时上传」到电子发票平台,否则将依次处罚,罚锾为1500元到1万5000元。官员并表示,此修正案将有利财政部就电子发票作为进销项凭证勾稽、查追税与协助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进行食品安全溯源及物价稽查功能。

财政部官员解释,《统一发票使用办法》规范,营业人使用开立电子发票,如果是对消费者,要48小时内上传资料到电子发票平台;若是一般营业人(B2B)则要在7日内上传,这次修正《营业税法》将提升「限时上传」的法律位阶,并且授权财政部就上传内容进行盘点调整,让营业人上传资讯更为精实。

另外两项优先法案分别是《所得税法》与《海关进口税则》修正案,《所得税法》修正重点为,扣缴义务人由负责人或应扣缴单位主管等自然人,改由给付所得的营利事业、机关团体与组织。以及扣缴义务人已依法扣缴税款,但未依规定填报或填发凭单,财政部删除按扣缴税额处20%罚锾,但保留1500到2万元间的处分。

过去实务上确实有董事长漏办或未办扣缴而遭处上亿元的天价罚锾,财政部官员表示,外界也多有争取,负责人不一定是财税专业,要承担过大的义务恐不合理,因此修正负责承担者为公司、事业单位,以利法规合理性。

另一项则是因应台湾与马绍尔签署经济合作协定,我方关税减让承诺,财政部修正《海关进口税则》,将马绍尔农业及工业产品计税则3043项关税税率修正至免税,财政部表示,税损几乎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