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议员财产申报须上网公开 政院院会明拟通过
县市议员财产申报须上网公开 政院院会明拟通过。(本报资料照)
直辖市议员与县市议员财产申报资料不用上网公告,行政院日前邀集监察院及相关部会代表召开有关《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的修法审查,会中达成共识应上网公开。行政院预计于明(21日)院会中讨论及通过。
根据「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规定,部会首长、立委、直辖市长、县市长须定期申报财产并上网公告,地方议会议长、副议长及县市议员却不用上网公告,民众只能到监察院查阅,且仅限现场翻阅,不得抄录、影印,民众难以落实监督。
行政院日前由政务委员罗秉成召开「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修法审查会,监察院、中选会、法务部等机关均派代表出席,监察院日前已经公开表态,支持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增列直辖市与县市议员财产须上网公开,因此在会中达成修法共识。行政院预计于明(21日)院会中讨论及通过,通过后送立法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