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权之争 明年7月1日商业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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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多起重大公司经营权之争,衍生诸多问题社会关注,为了让案件妥速审结且专业审理,司法院布明年7月1日施行商业事件审理法,以往的大同公司董事会决议及经营等问题,未来都将由商业法院专责审理。

今年1月15日通过立法的商业事件审理法,规范未来将设置专业法院、律师强制代理科技运用、 调解前置程序当事人查询制度、引进专家证人秘密保持命令等七 大重点,且诉讼进行中当事人可订立仲裁协议,但实施日期由司法院订定。

未来上市公司董事长如果在股东会上决议,要求增资 成立子公司,持有股票的股东若想撤销该决议,且诉讼金额逾亿元, 可适用新法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先由商业调解委员进行调解。

调查程序不公开、商业调查委员应保守秘密,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 程序;审理过程中可声请专家证人提出专业意见,过程中双方有提付 仲裁的合意,可以停止诉讼程序提付仲裁;商业法院判决后如果不服 ,当事人可向最高法院提上诉。

司法院也规划专业人员之遴选、改任、借调与研习,明年年3月底前完成办理商业专业法官培训、商业调查官遴选及借调程序,同年5月完成商业法官迁调改任及办理商业调查官培训;商业调解委员明年3月前由法院完成相关遴选作业,并于同年5月初办理商业调解委员培训课程